法制網深圳5月19日電 記者 游春亮 5月20日,公安部將在廣東試點啟用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即將啟用的電子通行證,內存有數字化的個人資料和指紋信息,群眾申領和使用證件將更為便捷,可以使用口岸自助查驗通道實現自助通關。此外,成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對未滿16周歲的仍簽發5年有效通行證。
  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為參照有關國際標準設計製作的卡式證件,往來港澳簽註不再採取貼紙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證件背面,可重覆擦寫。新版通行證採用了符合國際標準的高安全性集成電路芯片,與電子普通護照相似,可存儲持證人個人資料及證件、簽註簽發管理信息,並使用成熟的數字化防偽安全機制進行保護。為確保持證人信息安全,內地和港澳地區主管部門均建立了嚴密的管理制度,並採取多種技術保護手段和措施。
  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啟用後,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的管理政策不變,證件申請受理渠道和審批條件不變,收費標準不變。在辦理環節,除了留存或核驗指紋信息外,電子通行證和簽註的申辦渠道、程序及相關的資格、條件與現行往來港澳通行證、簽註完全一致。現行本式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註在有效期內可以繼續使用,持本式通行證可以繼續申辦貼紙式簽註。
  深圳市公安局今天提醒市民,現行本式港澳通行證仍在有效期內的,依然可以使用,不用急於換領新版電子港澳通行證,請在原港澳通行證有效期不足1年或者內頁即將用完時再申請換髮。  (原標題:公安部試點啟用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 廣東公安機關5月20日起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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