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網1月24日消息(南海網記者李曉梅) 1月23日下午,海南澄邁縣在老城鎮盈濱村舉行被徵地農民老年生活保障金髮放儀式,向該村年滿60周歲的68名被徵地農民發放7個月的老年生活保障金,按照每人每月520元的標準,每人獲得3640元老年生活保障金,共計247520元。
  澄邁率先出台失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
  2013年4月3日,《海南省被徵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辦法》(下文簡稱“新辦法”)頒佈,澄邁於同年7月1日在省內率先出台失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對建省後被徵地農民,分別實行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政府財政全支付,和由政府財政予以老年生活保障補助兩種養老保障措施。該縣預計,未來幾年,澄邁需由財政出資6億元彌補歷史欠賬。
  澄邁提出,除按照新辦法對2009年6月18日以後符合參保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納入保險制度管理,由政府為被徵地農民參保提供一次性繳費補貼外,對1988年4月20日至2009年6月17日前被徵地農民,澄邁予以老年生活保障補助,其資金來源包括: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統籌準備金的50%;利息及其增值收入;其他可用於被徵地農民老年生活保障補助金的資金。被徵地農民老年生活保障補助金專項資金不足支付時,由縣財政局統籌安排解決。
  失地農民養老全覆蓋 預計財政支出6億元
  新辦法規定,享受繳費補貼對象以家庭為單位核定,不論徵地面積多少。而2009年出台的《海南省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下文簡稱“老辦法”),參保對象是政府統一征收農戶第二輪土地承包確權的土地面積達到50%及以上的農村家庭。澄邁縣此次出台的方案,對老辦法中沒有顧及到的被徵地農村家庭一併予以老年生活保障補助。
  根據澄邁縣的工作方案,被徵地農民享受的老年生活保障補助待遇,與新辦法中參保的被徵地農民養老待遇基本相同。由於新老辦法出台前,市縣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統籌準備金預留不足,澄邁縣對失地農民養老全覆蓋預計需由財政支出6億元左右,在今後幾年逐年解決。
  被徵地農民領老年生活保障金520元/月/人
  截止目前,澄邁縣為大豐鎮鹽丁區的793名被徵地人員辦理了被徵地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縣政府共為其代繳了3427萬元的養老保險費,並從2012年4月起為符合領取待遇人員計發養老金。目前,大豐鎮享受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人員47人,人均發放養老金542元/月。
  另外,截至去年12月底,澄邁縣已批准大豐鎮符合條件的651人參加被徵地社會養老保險,將老城鎮符合條件的647人納入老年生活保障(其中達到60周歲以上享受被徵地老年生活保障待遇的人數有68人,每人每月領取520元)。 此外,澄邁縣正在核定的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被徵地農民有9331人,涉及徵地面積3956.80557畝;正在核定的納入老年生活保障的被徵地農民有2453人,涉及徵地面積596.228畝。  (原標題:澄邁被徵地農民領老年生活保障金 520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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